原創 紅樓夢:賈元春端午節賜禮的背后,暗藏賈寶玉姻緣的明爭暗斗
賈寶玉去馮紫英家喝完酒的第二天,襲人告訴了他兩件事。第一件事是元春貴妃讓五月初一到初三在清虛觀舉辦三天平安醮;第二件事是端午節的禮物已經發下來了。
令賈寶玉最先注意的不是平安醮的事,而是第二件事。因為元春送的端午節禮物似乎有些不同尋常。賈寶玉發現,他和薛寶釵的禮物一模一樣,而林黛玉的禮物卻與賈府三春的禮物相同。這讓他覺得很奇怪。按理說,應該是寶玉和黛玉的禮物一樣,寶釵和三春的禮物一樣;或者寶玉一個人獨特,釵黛相同,三春相同。然而,事情并不是如此,林黛玉的禮物與三春的相同,出乎了大家的預料。
這一點讓賈寶玉也感到困惑:“這是怎么回事?為什么林姑娘的禮物與我的不一樣,反而與寶姐姐的禮物相同,難道是傳錯了嗎?”我們讀到這里,也不禁會疑惑,整個賈府,誰不知道寶黛二人的關系呢?即使有不同,按理應該是寶玉和黛玉一組,寶釵和三春一組。
襲人立刻給出明確的回答,告訴寶玉并沒有傳錯。“昨天拿出來的每一份都有標記簽子,怎么可能錯呢!你的禮物是在老太太屋里的,我去取的。”從襲人的話中,可以推測出,除了寶玉的禮物是在賈母的屋里,黛玉、寶釵以及三春的禮物可能都送到了王夫人的屋里。

既然每份禮物都有簽子,且是打包好的,掉包的可能性應該不大,畢竟有這么多人在場。元春只見過黛玉和寶釵一次,那時是在元宵節的省親場合,怎么到了端午節,面對兩個表妹,元春賜的禮物卻有了不同呢?
這里其實早有伏筆,元春省親前,王熙鳳曾與賈璉談論過宮里妃嬪省親的事,其中提到一個很重要的信息:皇帝允許宮里的妃嬪每月能見到家人,特別是母親,避免因思念而生病,甚至因此去世。王熙鳳提到,這個安排是為了保障母親和子女之間能有更多機會見面。
記住這一點,再將時間線拉回到端午節賜禮之后。很快,薛寶釵戴上了紅麝串,先后去見了賈母和王夫人。在這個過程中,又透露了一個關鍵信息:薛寶釵的金鎖是和尚送的,只有日后有玉的男孩子才能結為夫妻。薛姨媽對這事的心情十分明確,她早就將寶釵的婚事寄托在寶玉身上。因為在那個年代,表姐妹之間的婚事,若家世相當,通常會結為姻緣。
但問題在于,王夫人雖然是寶玉的母親,理論上可以為寶玉的婚事做主,但賈母還健在,而寶玉一直由賈母撫養,因此,王夫人在寶玉的婚事上并沒有最終決定權。這時,王夫人想到,既然自己有機會進宮見女兒,且元春如今是貴妃,如果能以貴妃的名義給寶玉指婚,誰敢反對呢?

于是,元春通過端午節的賜禮,明顯地給出了對寶玉婚姻的暗示。脂硯齋也在書中批注:“金玉姻緣已定。”元春的這個舉動,可以說是非常巧妙地通過禮物暗示了婚姻的方向。

但這件事并沒有就此結束。在元春省親到端午節的這段時間里,還有一些和金玉姻緣相關的事件發生了。比如,寶釵的十五歲生日,意味著她已到了適婚的年紀。而寶玉的通靈玉已經佩戴了十三年,這意味著他也已經十三歲了。雖然寶玉還小,但寶釵已經十五六歲,恰逢適婚年紀,這讓薛姨媽更加焦急。如果不盡早把事情定下來,萬一寶玉娶了別的女孩,她的打算就會泡湯。
而就在寶玉遭遇魔魘之后,王熙鳳和林黛玉也開了一個玩笑,暗示寶玉未來的婚姻。王熙鳳言之鑿鑿地表示:“你既然喝了我們家的茶,怎么還不給我們家做媳婦兒?”她笑著指著寶玉說:“你瞧瞧,人物、門第配不上嗎?”顯然,王熙鳳已經知道了賈母的心思,并且很清楚,寶玉的婚事是早晚的事。
整個賈府的人,包括王夫人和薛姨媽,都在觀察寶玉與黛玉之間的關系。脂硯齋曾寫道:“二玉事,在賈府上下諸人,皆信定一段好夫妻。”因此,薛姨媽和王夫人加快了推動金玉姻緣的速度。
至于賈母,她面對王夫人和薛姨**暗中推動,并沒有表露出直接反對,而是選擇“揣著明白裝糊涂”。她不愿意公開反對元春的賜婚暗示,但通過張道士的提親,她明確表達了自己的立場:“寶玉還小,婚事再議。”賈母明白,這件事還需要時間,不能急于做決定。

這時,賈母開始心情復雜,她既希望寶玉和黛玉的婚事能順利推進,但也深知自己不能違背元春的決定。她看似在暗中支持,但也不得不小心翼翼地應對來自王夫人和薛姨**壓力。
在元春的暗示之后,寶玉和黛玉的關系也產生了一些矛盾。兩人發生了爭執,賈母因此感到傷心。她第一次用“冤家”這個詞形容寶玉和黛玉,她說:“我這老冤家是那世里孽障,偏生遇見了這么兩個不省事的小冤家,沒有一天不讓我操心。”她的話透露出她對兩人婚事的無奈與愁苦。

從這時開始,賈母的態度變得更加清晰。她希望看到寶玉和黛玉最終走到一起,但她也意識到,這件事仍需時間,必須謹慎處理。雖然元春通過端午節的賜禮給出了暗示,但她的做法顯然超出了賈母的掌控范圍。這場婚姻的走向,仍然充滿了變數,直到后來的故事中才逐漸顯露更多的細節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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