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創 許廣平52年將魯迅稿費捐給國家,周海嬰30年后反悔追討,法院咋判?
魯迅的妻子許廣平早在1952年就將魯迅的稿費捐給國家,而魯迅的兒子周海嬰在多年后卻反悔并追討這筆款項,為什么會發生這樣的變化呢?

提到魯迅,大家對他一定不陌生。他是中國現代文學的奠基人之一,作品及思想深刻影響了幾代人。魯迅的一生充滿了創作與斗爭,他的代表作包括《狂人日記》、《吶喊》、《彷徨》、《朝花夕拾》等,這些作品成為中國文學的重要組成部分。魯迅也因其鋒利的筆觸和對社會問題的深刻思考,贏得了民族魂的稱號。

可惜魯迅早逝,1936年因病去世,未能親眼見證自己的思想影響力在中國及世界范圍內的擴展。不過,盡管他離世,他的作品依舊經久不衰,影響了一代又一代人。魯迅的家人也得到了妥善的安置,許廣平享受副部級待遇,而他們唯一的兒子周海嬰也進入北京大學物理系學習。

在魯迅去世后,許廣平決定將魯迅的著作出版權上交給國家,并將魯迅的全部書籍、手稿以及其他遺物捐贈給相關部門,國內的出版社也紛紛出版魯迅的作品。1952年4月,許廣平和周海嬰寫信給人民文學出版社,表示愿意將魯迅的稿酬捐獻給國家,支持新中國的建設。

人民文學出版社得到了這個請求后,將魯迅的稿酬以魯迅稿酬的名義存入銀行,直到1959年,匯總了30余萬元。在此期間,許廣平和周海嬰再次表示不希望將這筆款項繼續存放在出版社名下,于是該社決定將其中30萬元用于成立魯迅文學基金,其余的部分則交給了國家。

然而,許廣平在1968年去世,而13年后,這筆本該作為捐贈的稿費卻成為了一個引發廣泛關注的公共事件。1981年,周海嬰突然要求人民文學出版社歸還歷年來出版魯迅文集的稿費,認為許廣平當初所作的捐贈決策是違背本人真實意愿的捐贈,因此主張此舉無效,并聲明保留對稿酬的支配權。

面對這一訴求,人民文學出版社決定支付周海嬰所要求的30萬元,但周海嬰不滿這一處理結果,要求將之前交給國庫的4萬元及這期間產生的利息一并結算。此事并未就此結束。因為魯迅作品的著作權已經過了保護期,周海嬰還提出了其他訴求,包括與日本方面合作出版的《魯迅全集》版稅問題。

最終,周海嬰將人民文學出版社告上法庭,要求支付相關稿酬及利息,并追討日方支付的魯迅著作出版費用。這個訴訟案件引起了全國范圍的廣泛關注,尤其是魯迅的讀者們對這一事件的進展表示了極大的興趣。

有人認為,魯迅作品的出版與再版離不開當時計劃經濟的支持,換做其他作家可能無法享受如此待遇。而魯迅作品所傳達的精神,正是與那個時代的背景緊密相關的。

1988年,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,認為魯迅繼承人許廣平與周海嬰的捐贈行為在法律上有效,并確認人民文學出版社支付周海嬰297元的稿酬。雖然周海嬰對此結果不滿,繼續上訴,但最終在1989年12月,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,人民文學出版社支付了相關的稿酬,并補開了捐贈書。

周海嬰為追討父親的稿費而打官司一事,引起了社會的廣泛討論。有些人對他產生了負面的評價,認為他在承諾捐贈后卻反悔,似乎在為錢而爭。然而,周海嬰自己解釋說,這一行為背后實際上有著他家庭生活的困難。周海嬰夫婦育有四個子女,加上他自己曾經生病,家庭經濟狀況十分拮據,這也成了他追討稿費的主要原因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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