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法,是字的結構,這個結構的美觀與否,離不開作者的觀念個審美觀,也拖離不了時代的風貌,不管千變萬化,都有數代的影子。書法似人,人有高低丑俊,善惡傲謙。字亦如此。
為人者,表面上都愿意表現的好一些,哪怕他包藏禍心。字也是一樣,都愿意寫的好一些,哪怕他技藝不高。人誰不愿意漂亮一點,外表美一點,可就是有一些天生條件不好的遺產基因差的,生下來丑陋百出,或聾啞四肢不全,難道就不是人嗎?從社會公的來講,這些人反倒值得同情和和尊重,不應該讓他們與正常人一樣的勞動‘學習,應當給予特殊的照顧。沒得也好,丑的也好,只要是自然地就好。外表丑陋而內心美也是值得贊揚的。相反外表美而內心丑陋反倒值得批判的。外表美而內心丑更令人作嘔,讓人看起來更是故弄嬌姿,流里流氣,妖媚無比,而無實在的價值。當然,外表美加上內心美更是追求的目標,此事難矣。
書法似人,為人處世不求好名垂千古,但也不遺臭萬年,書法不求傳世萬代,但也不能讓人唾棄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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